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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名稱並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

教育部  書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01月04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六)字第1120130804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環境部函、環境部令、總說明、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主 旨:函轉「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業經環境部於112年12月29日以環部氣字第112911481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依據環境部112年12月29日環部氣字第1129114815D號函辦理。

附件1環境部函

附件2環境部令

附件3總說明

附件4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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