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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保障受歧視群體的受教權及就業權

5.6.8 保障受歧視群體的受教權及就業權

中山醫學大學秉持尊重多元、保障人權之教育理念,致力於建構安全、友善且平等的校園環境,培養教職員工生具備性別平等意識與實踐能力,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並防治及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以保障學生受教權及教職員工就業權。

  • 法規依據

本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性平防治準則)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訂定《中山醫學大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要點》。

另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第三條、《性騷擾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準則》,訂定《性別平等工作性騷擾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性工防治準則),以保障教職員工、派遣勞工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確保工作及服務環境之安全與尊嚴。

相關規範全文公告於本校網站全校法規,資訊公開透明,提供利害關係人查閱。

  • 性別平等教育推動與制度設置
  • 本校尊重所有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與性傾向,並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職前教育、新進人員訓練、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強化性別敏感度與行動力。
  • 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統籌推動校內性別平等教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及救濟管道之建置,確保申訴、調查與處理程序之公正與透明。
  • 知悉涉及《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案件時,本校將即時評估工作場所性騷擾風險,採取必要防範及協助措施,並由「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相關審議與調查。
  • 為提升全校性別平等意識,每年鼓勵性平委員及相關承辦人員參加校內外研習活動,並給予公差登記與經費補助;同時透過多元管道公告校園性平政策,並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

  • 女性與跨性別者之受教權與工作權保障
  • 本校重視女性與跨性別者於受教與就業過程中的權益保障,積極落實教育與職場平權。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訂定《母性健康保護辦法》,以維護懷孕、產後及哺乳女性工作者之身心健康。自妊娠通報日起至分娩後一年期間,或仍於哺乳期者,得請求採取健康指導、工作風險評估與工作調整等保護措施。
  • 為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本校訂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針對請假、成績考核、保留入學資格、延長修業年限及休學年限等事項提供彈性處理與必要協助,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 校內各項教育活動與規章均禁止以懷孕、曾懷孕或育有子女為由要求學生休學、轉學或退學,並修訂學則及成績評量相關辦法,使規定更具彈性與包容。
  • 本校積極改善校園環境,提供懷孕與哺乳學生安全且友善的學習空間,並每學年辦理至少一場有關懷孕受教權及情感教育之宣導或訓練活動,提升全校師生與家長對性別議題之理解與支持。

  • 特殊教育學生支持與教育平權措施

為落實教育機會均等,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習權益,本校設置「資源教室」,提供資教生個別化支持服務與教育輔導,協助其順利適應校園生活與學習。

  • 個案管理與行政支持:提供資教生個別化支持服務、特教鑑定、行政協調及各類資源連結,並依個別需求進行追蹤與輔導。
  • 生活輔導與支持措施:定期聚會:每學期辦理資教生聚會,宣達重要資訊、蒐集意見與增進情感連結。
  1. 空間與設備:提供專屬學習休憩空間、電腦、多功能事務機及相關設備。
  2. 住宿協助:資教生可申請優先保留宿舍床位及無障礙寢室。
  3. 交通補助:協助行動不便學生申請教育部交通費補助。
  4. 無障礙環境改善:定期檢視校園及周邊動線,陳報相關單位進行改善。

  • 學業輔導與學習協助
  1. 教材協助:依障礙需求協助教材轉換,如字體放大、有聲書、點字書等。
  2. 課業輔導:聘請專業人員提供個別化教學及課後輔導。
  3. 助理人員:安排學習助理協助課堂筆記、輔具操作及學習支援。
  4. 教育輔具申請:協助學生申請並使用各類教育輔具以促進學習。

  • 結語

本校致力於推動性別平等政策與教育支持服務,特別關注女性、跨性別者及身心障礙學生在受教權與工作權上的實質平等,透過制度化之防治措施、輔導支持與資源連結,打造一個安全、包容、尊重差異的校園環境,實踐性別正義與教育人權之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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