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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 殘疾人士支持方案

10.6.9 殘疾人士支持方案

       中山醫學大學以人為本,致力推動教育平權,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5-1條及其施行細則,建構完善之特殊教育支持體系,推動融合教育與無障礙學習環境。由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統籌規劃,整合教務、學務、總務及各系所資源,訂定《特殊教育方案》與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提供個別化、持續性與全人化之支持服務;並設置「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政策與推動執行,並依教育部補助要點辦理相關經費申請與管理,致力打造友善、無障礙、具包容力之校園環境。

一、特殊教育方案(制度設計與服務架構)

       中山醫學大學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5-1條及其施行細則,制定「特殊教育方案」,由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統籌執行,整合教務、學務、總務及各系所資源,推動融合教育與無障礙學習環境。方案內容涵蓋以下目標:

ax.建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政策並推動跨處室合作。

ax.每學期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依學生需求提供個案管理與行政協調。

ax.提供多元支持服務,包括課業輔導、教材轉換、特殊考試安排與教育輔具申請。

ax.設置資源教室與無障礙空間,改善校園動線與學習環境。

ax.安排助理人員與同儕輔導員,協助課堂學習與情緒支持。

ax.辦理心理輔導、社會適應活動與宣導講座,促進人際互動與情緒調節。

ax.推動新生入學與畢業生生涯轉銜,協助銜接社政、勞政、衛政或教育單位。

ax.各行政單位依職責提供入學、住宿、考試、修業年限等協助。

ax.經費來源以教育部補助為主,最高補助比率達90%,其餘由學校自籌。

ax.預期成效包括改善學習環境、提升適應與就業能力,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包容。

二、113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年度執行與成效追蹤)

       本校年度工作計畫依據《特殊教育法》第30-1條及教育部補助要點辦理,執行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資源教室負責推動,具體目標如下:

ax.配置3名專責輔導人員,服務48位特教生,涵蓋聽覺、自閉症、肢體障礙等類別。

ax.行政項目包括教育部補助申請與核銷、通報網填報、委員會召開、實習推動與人員管理。

ax.個案管理涵蓋支持計畫擬定與追蹤、課業與生活輔導、考試調整、輔具申請與轉銜輔導。

ax.活動辦理包括午餐聚會、心理輔導、生涯轉銜、宣導講座與校際交流。

ax.每學期召開期初與期末會議,落實個別化支持與服務品質檢討。

ax.年度經費總計約292萬元,教育部補助約263萬元,自籌約29萬元,項目含人事費、設備費、教材耗材與活動費。

ax.資源教室設備汰換計畫,113年購置2台新電腦主機,提升輔導品質。

ax.預期成效包括強化跨單位合作、改善學習環境、促進學生適應與生涯發展,回應 SDG 4(優質教育)與 SDG 10(減少不平等)目標。

相關規範全文公告於本校網站全校法規或身心健康中心網站,資訊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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