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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 反歧視政策

10.6.4 反歧視政策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本校訂有「中山醫學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同時身心健康中心不定期舉辦心理健康與支持相關活動,促進師生身心健康,落實性別平等與友善校園之精神。

一、中山醫學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第 一 條 中山醫學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訂定本規定。

第 二 條 本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定期檢視校園整體空間規劃與設施,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第 三 條 本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

第 四 條 本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本校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本校對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依「中山醫學大學學生懷孕事件處理與輔導實施要點」加以維護,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第 五 條 本校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第 六 條 本校之課程設置、選課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並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第 七 條 本校應發展符合性別平等之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第 八 條 教師教授課程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二、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

三、使用教材及從事教育活動時,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破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性別偏見及性別歧視。

四、應鼓勵學生修習非傳統性別之學科領域。

第 九 條 本校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推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本校應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以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並落實推動防治教育宣導工作。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委員涉及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情事,應自動迴避。

相關規範全文公告於本校網站全校法規,資訊公開透明,提供利害關係人查閱。

二、反歧視活動:

【反性別歧視講座:IG愈滑愈焦慮?!離開網路濾鏡,成為完整的自己】

隨著網路的普及,社群軟體的使用與生活密不可分,愈來愈多大學生迷失在社群軟體的世界裡,看著別人精彩豐富的生活、自信魅力的樣貌而感到焦慮、羨慕和自我懷疑,並對現實生活的自己愈來愈不滿意。本場講座透過心理師的視角,與大家聊聊網路世界中的形象與人設,減少網路、人際的自我懷疑與容貌焦慮,找回安適自在的自己。

反性別歧視講座   反性別歧視講座

【反性別歧視講座:原來這都是性別引起的焦慮?!-探索性別引起的焦慮與因應策略】

生活中其實有很多的焦慮都是因「性別」所引起的,像是容貌焦慮、身材焦慮、出櫃即死亡的恐懼,本場次講座會介紹應對性別焦慮的方式外,還會有探索活動了解自己的性別觀點,找到獨屬於自己應對性別焦慮的策略。

反性別歧視講座  反性別歧視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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